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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规定实施:禁止在职教师参与青少年体育培训

2026-10-31 4607

近年来,随着“双减”政策的实施,课外学科培训现象得到了有效治理。然而,非学科类培训,特别是青少年体育培训依然存在监管不足的问题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,国家体育总局于11月1日实施了新规,对相关培训机构进行了规范。

根据新规,青少年体育培训的收费标准被限制为单次培训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,总费用不超过5000元。此外,明令禁止聘用中小学和幼儿园在职教师担任教练。该规范涵盖了青少年体育俱乐部、体育培训机构以及体育运动学校,共设有七章三十条,强调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,并要求培训活动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,避免片面追求利润和盲目扩展。

规范中对培训场地、课程设置、从业人员管理、收费运营和安全保障都提出了具体要求。例如,棋牌类项目要求每班的人均培训面积至少为3平方米,其它体育项目则需要5平方米。同时,室内场地要定期通风,以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。中小学在完成教学任务后可开放体育设施,由符合规定的机构提供青少年体育培训服务。

课程设置要符合参训儿童的年龄、身体状况及运动能力,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,并落实运动伤害的防护措施。针对班级人数的限制,普通班级人数不得超过35人;若超过10名学员,则需配备至少2名教练。对于高危体育项目,班级人数不能超过20人,并需配备至少1名持有急救证书的救护人员。

在从业人员方面,教练需至少拥有体育教练职称证、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或其他相关证书。而严禁聘用的人员包括有性侵、伤害等犯罪记录者和在职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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